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关于严格实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通知》(国土资发[2002]26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报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将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以下三宗用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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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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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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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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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用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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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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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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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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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起始价
(单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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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单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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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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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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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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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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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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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高度
控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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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设施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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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20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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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盟国际
商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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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6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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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9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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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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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单一
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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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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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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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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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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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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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万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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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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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20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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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东路
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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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4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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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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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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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单一
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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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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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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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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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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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要求配建幼儿园(6个班),占地不少于2160平米,建筑面积不少于1260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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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万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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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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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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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北
环路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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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6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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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9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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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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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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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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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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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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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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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万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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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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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PC2008-01地块中住宅商品房项目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必须达到住宅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2、PC2008-02地块中住宅商品房项目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必须达到住宅开发建设总面积的80%以上。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竞买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
三、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公开出让采用有底价增价拍卖方式,按照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期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3月7日至2008年3月2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南宁市东宝路3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一楼市土地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8年3月7日至2008年3月27日(星期四)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南宁市东宝路3号向南宁市土地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08年3月27日17时前汇到南宁市土地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经审查,符合申请条件的,市国土资源局授权市土地交易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期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拍卖会定于2008年3月28日(星期五)10时在南宁市新民路38号明园新都酒店二楼多功能厅举行。
七、联系方式:
南宁市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人:陆云胡志海联系电话:0771-5844323 5886169 5881833(传真)
青岛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丁静张弘毅联系电话:15977717201 联系地址:南宁市东宝路3号市国土资源局一楼交易大厅八、查询网址:
Http://www.landchina.com(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www.nnland.gov.cn(南宁市国土资源局网)
Http://www.q123.com.cn(青岛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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